2023安顺下半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条件(普定为例):
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
1.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(不含委培生),报名时已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或取得资质的相关证明。
2.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,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考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,技工院校预备技师(技师)班毕业生可报考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。
3.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本县服务的原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”(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)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(支教、支医、支农、扶贫)及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(在岗或取得基层就业(服务)证书)人员(以上三类人员统称“基层服务项目人员”),考生须持服务地县以上引导办或市、县两级团委(项目办)出具的证明(原件)或服务期满的证书(原件及复印件)进行资格复审。
4.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安顺市户籍、普定县户籍,户籍迁入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方可报考。
(二)报考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,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遵纪守法。
3.年龄在18周岁以上(2005年4月6日及以前出生)、35周岁以下(1987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);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(1982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)。
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5.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。
(三)以下人员不得报考:
1.截止2023年4月6日,仍是在职在编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(含试用期人员)。
2.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;截止2023年4月6日仍在岗的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人员。
3.截止2023年7月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非2023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。
4.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报名期间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。
5.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,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。
6.曾被开除公职的,在机关(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)、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解聘未满5年的。
7.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》(人社部规〔2019〕1号)第六条所属需回避情形岗位的。
8.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。
9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。
10.不符合招聘对象、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。
11.任职(工作)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;曾因贪污、行贿受贿、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
12.法律、法规、条例、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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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辑:zhoulin01)